任志宏,男,1963年出生,黑龙江佳木斯人。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港澳台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1988年湖南财经学院(现湖南大学)金融系毕业,1991年获湖南财经学院金融学硕士学位,2002年获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学博士学位。2010年在俄罗斯科学院远东分院做高级访问学者从事国际能源政治及能源价格体系研究。曾在哈尔滨金融高等专科学校(现哈尔滨金融学院)任教、海南建行儋州支行任行长。主要兼职中国石油大学国际能源政治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广州化工集团、广州饮食集团独立董事、广东金融创新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清远市人民政府专家技术顾问等。
研究领域涉及区域金融发展、金融管理、资产定价、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等。近年来发表学术专著1部,学术研究文章20余篇,研究课题报告50余份,主要为广东省财政金融改革创新提供决策支持。广东省金融发展“十二五“规划方案起草者,2012年国务院批复《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主要起草者,广州南沙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金融改革方案课题负责人。2012年、2013年所率领团队分别获得广东金融创新奖三等奖、二等奖。2014年负责承接主持完成的《广东地方税收风险预警研究》获得国家税务总局一等奖。为广东省社科院研究生讲授《金融学》《比较银行制度》课程,为香港大学专业进修学院讲授《中国公司治理》等课程。